(资料图片)
近日,屏山县屏山镇三十三块地怡和小区的肖女士向12345热线来电反映: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费,否则不允许车辆出入,觉得此做法很不合理,希望物业不要限制车辆出入。
收到肖女士的反映后,屏山镇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调查核实,经核实,并作出以下回复:32地块物业公司没有收过停车费,收的是每月每平米2角钱的卫生费;关于车辆进出问题,为了满足本小业主回家后车辆有地方停放,经与业主委员会商议后确定的管理方案,均已提前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和小区公告栏进行了公示,小区车辆业主只需提供房产证或确认书、卖买合同(如果是租户,则需提供租房协议)到门卫室办理登记车辆进出即可,小区业主车辆登记后可以自行进出,并没有限制业主出行,也没有收取本小区业主任何停车费。
经回访,肖女士对屏山镇政府的回复表示满意。(凌珲 伍亚梅)
编辑:孙家钰 校对:张可 审核:申涵兮